摘要
职位数量: 3
招聘人数: 9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12-31
工作地点: 长沙
公告详情
长沙市第三医院始建于1923年,经过百年励精图治,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以第二名称挂牌“长沙市老年病医院”,是湖南大学附属长沙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长沙医院,长沙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认定机构;是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长沙三临床学院,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湖南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实习教学基地,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优秀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学员培训中心,湖南中医药大学来华留学生临床教学基地。
长沙市第三医院(湖南大学附属长沙医院)拥有省级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临床药学),省级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4个(骨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老年病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二类)1个(中医风湿病科),市州级省临床重点专科2个(骨科、呼吸内科),市州级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泌尿外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放射影像科、超声诊断科联合申报)〕,长沙市临床重点学科2个(骨科、老年医学科),长沙市临床重点培育学科1个(心血管内科),长沙市医学重点专科4个(临床药学、呼吸内科、内分泌代谢科、泌尿外科)。是长沙市医学会骨科专业委员会、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老年医学专业委员会、口腔医学专业委员会、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免疫专业委员会主委挂靠单位。
长沙市第三医院(湖南大学附属长沙医院)是长沙市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中心、长沙市放射质量控制中心、长沙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长沙市高压氧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是长沙市3D打印技术医学应用研究所、长沙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所、长沙市血管病防治研究所建设单位、长沙市抗感染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沙市药品使用监测与预警中心、长沙市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与培训中心、抗耐药微生物药物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感染性疾病合理用药临床技术示范基地,湖南省老年骨与关节疾病(数字骨科)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挂靠单位、湖南省首批中国心衰中心、湖南省安宁疗护示范病房、国家标准化心血管与代谢疾病中心示范中心、国家标准化胸痛中心示范中心、国家标准化心力衰竭中心示范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是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湘雅医院)协同创新联盟核心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24号)精神,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诚聘英才,“职”为你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考核工作。因工作需要也可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载“长沙人才”APP,选择“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申报入口”-“民生事业人才”-“长沙市市属公立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点击“办事指南”,下载并填写《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点击“业务办理”进行申报。
3.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引进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现就职于省部级医疗机构或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或知名科研院所、医学院校、民营医疗机构。申报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专家所从事的学科为市州级及以上医学重点专(学)科或建设项目(市口腔医院引进人才不受此项限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报市卫生健康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引进标准:
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成果丰硕,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在全省领先,正高级职称,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国家级人才项目和省级人才项目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类:专业骨干人才。年富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学术造诣,临床能力或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能支撑本学(专)科内涵发展,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
2.在专业领域成果突出,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学(专)科重点平台负责人,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排名首位)及以上奖励获得者;
3.省级人才项目第二层次人选。
第三类:紧缺急需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市卫健系统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能弥补医疗技术空白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医学博士;
2.医疗技术精湛,在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方面具有突出专长或明显优势,得到社会和同行认可的实用型人才;
3.省级人才项目第三层次人选。
相当于上述三类人才层次的参照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5.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或有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
6.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对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专业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岗位职务、相关待遇和科研经费等可与我院面议。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171617
(二)联系邮箱:csssyyrencai@sina.com(人才邮箱)
(三)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875000
长沙市第三医院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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