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未知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27 18:00
工作地点: 盐城
公告详情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高校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为卫生健康工作需要的专业。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8:30—4月27日18:00。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所需材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bhxwjwzzrsk01@163.com,(邮件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①《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④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4月28日8:30-12:00。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名缴费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缴款前,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会收到来自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出的非税缴款短信通知。短信内容包含两个重要的要素,分别是缴款码(20位数字)和校验码(4位数字),缴款金额为100元。凭此短信方可进行缴款。
支付宝缴款流程:①支付宝APP搜索“非税缴款”;②出现“非税缴款--盐城市”,点击进入;③选择“按票缴款”,点击进入;④输入(缴款书号)缴款码和校验码;⑤出现缴款信息,确认后点击“缴款”;⑥缴款成功。
4月28日开始发送笔试缴款短信,4月29日上午12:00前仍未收到短信请与滨海县卫健委联系(联系电话:0515-84198276)。4月30日下午05:00笔试缴款时间截止,所有人员务必在此时间前按要求缴款,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不退还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2025年10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
(一)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书面陈述申辩。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最终综合成绩。
(二)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
(三)公示
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岗位的资格。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招聘工作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4198276。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866010。
本公告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 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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